一、 辦理要點
(一)工程建設項目因拆遷、發包過失、自然災害等原因延期的,辦理變更手續;
(二)工程建設項目因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導致項目延期且需要追加工程造價,應計算少收的社會保險費,辦理補繳手續;
(三)《工程延期施工報告》上需要甲方和監理方的簽署意見。
二、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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