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條件
河南省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時,由其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登記。
二、政策依據
《社會保險法》、《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3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社部2013年第20號令)、《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84號)。
三、受理渠道
本業務為外部事項,線上或線下申報辦理。
四、所需資料
(一)居民身份證;
(二)戶口簿;
(三)屬于特殊群體人員的,給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辦理流程及層級
本業務受理后,采取“經辦”一級辦理,辦結后生成《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六、辦理要點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長期貧困的殘疾人、烈士遺屬、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等特殊群體和返貧致貧人員,在辦理人員參保登記時,應添加對應標識。特殊群體的認定應與民政部門等進行校驗。
七、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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