澗西區“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
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特建立“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
一、主要職能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研判“雙減”工作形勢,統籌協調推進“雙減”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如期完成“雙減”工作目標任務。
二、成員單位
協調機制由區委宣傳部(網信辦)、編辦,區教體局、區市場監管局、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文旅局、衛健委、應急管理局、信訪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婦聯、金融工作局等19個部門組成,區教體局為牽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協調機制研究確定,可增加成員單位。
協調機制由區教體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協調機制成員。協調機制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協調機制確定。
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整治工作專班,承擔協調機制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教育局主要領導同志擔任。協調機制設聯絡員和工作人員,分別由各成員單位的有關科室長和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一)會議決策制度。協調機制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時可以由召集人臨時主持召開全體會議。聯絡員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協調機制召集人同意,可臨時召開聯絡員會議。協調機制議定的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以紀要形式印發有關單位執行。
根據工作需要,協調機制或聯絡員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 門和專家參與特定事項的專題研究。
(二)專題研判制度。協調機制加強對“雙減”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和各類安全維穩隱患研判,作出預警,及時處置,做好通報,防微杜漸。
(三)聯合指導制度。協調機制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聯合工作組,赴相關縣區督促、指導、檢查工作。
(四)報告通報制度。各成員單位應在每年年初制訂工作計劃,于年中和年終分別將計劃完成情況報協調機制。協調機制及時匯總各部門、各學校貫徹落實《意見》、制定具體辦法、開展“雙減”的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困難問題等,按程序報告區委區政府。
(五)督查督辦制度。各成員單位如出現未按要求履行“雙減”工作職責、未落實協調機制決定事項、未完成年初工作計劃等情況,協調機制辦公室將發出督辦函進行督辦,各成員單位收到督辦函后應按規定期限將相關辦理情況報協調機制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雙減”工作的重大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做好涉及本部門相關工作;積極研究制定“雙減”相關配套政策;指導對口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措施;積極主動參加協調機制各項會議、調研、督查活動,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雙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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